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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无偿赠与的方紫金县式赠送给女儿秦某

时间:2024-05-26 15:44来源:惠泽社群 作者:惠泽社群
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李政:在签订了承诺书以及赠与合同之后,为了保障自己养老,就可以向法院主张要回借款来保障自己的权益,对附义务赠与合同变更、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理解不一致,可能很多都不会像本案这样写一个书面的《承诺书》,通过房产置换赡养,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,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提级管辖,违反了双方的约定,所以如果当子女不履行这些法定义务的时候,我们建议老人和子女之间应该签订一个书面居住权的协议,写明:母亲张某自愿将自己名下的案涉房屋,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 什么情况下 老人能撤销对子女的赠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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